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学专业委员会章程

       (2008723日通过)

 

第一章

第一条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学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是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领导下的全国性学术团体,是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二条 本会定名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学专业委员会”。英文为“The Chinese Secretary Institute of Higher Education”,英文缩写为“CSIHE”。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团结全国各界秘书工作者和从事中国秘书科学理论研究与秘书教学、教改工作的专业人员,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一贯方针 ,坚持“依法办会、照章办事”的原则,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中国秘书科学的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为秘书教育和秘书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服务,促进秘书工作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四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是:根据中国秘书工作实践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开展中国秘书科学的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加强对中国秘书科学学术理论和秘书教学、教改与秘书工作实践相结合的研究,建立与完善中国秘书教育体系,促进中国秘书科学理论体系的形成与发展,为秘书教育和秘书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服务,并为推动中国秘书事业的繁荣发展做出贡献。

第五条 本会的住所在北京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从事有关中国秘书科学的学术理论和秘书教学、教改与秘书工作实践相结合的研究工作;

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向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院校提供秘书学专业领域内有关学科发展、质量管理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开展相关的调研活动;

三、加强同国内外秘书团体、学术机构和秘书科研、教学组织以及全国秘书学界广大工作者的联系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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