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中文名称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英文全称为:China Association of Higher Education,英文缩写为:CAHE。
  第二条 本会由从事高等教育事业的高等学校、社会组织和教育工作者以及支持高等教育发展的事业单位、行业企业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会宗旨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百花齐放、百家争鸣,遵守法律,恪守学术道德;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从实际出发开展高等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总结经验,解决问题,探索规律,努力建设高水平新型智库;坚持学术立会、服务兴会、规范办会、创新强会,为推进高等教育现代化、建设高等教育强国服务。
  本会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规定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教育部和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住所在北京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组织开展高等教育重大理论与实践研究,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开展高等教育发展战略、重大决策等的调研论证,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发挥新型智库作用;
  (二)普及高等教育科学知识,介绍国内外科研动向,进行科研项目规划和成果评选,组织开展科研机构协作,推广教育教学改革经验,推动学术交流,繁荣群众性高等教育科学研究;
  (三)承接政府转移的高等教育相关职能,承担政府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委托的相关任务,参与高等教育行业治理;
  (四)依法依规开展相关社会服务和对外活动,经有关部门核准,组织开展标准制定、教育评价、项目评估、表彰奖励;根据高等教育领域学科发展需要,组织展览展会、竞赛活动;组织开展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咨询服务、行业自律、行业监测等工作;
  (五)编辑、出版、发行教育书刊和信息资料,通过网站、微信平台、期刊等发布推广研究成果和相关信息;
  (六)规范管理所属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指导省(区、市)高等教育学会、行业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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